图为当事人给行政庭法官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图为四面锦旗。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纪律、更优作风,狠抓教育整顿“四项任务”,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全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而行政庭的法官们为民办实事既有速度、力度,更有温度。连日来,该庭接连收到“刚正不阿、秉公仗义、执言为民”“公平正义,勇做现代包公;驱邪扶正,捍卫司法权威”“公正司法,匡扶正义”“秉公执法,明镜高悬”四面锦旗。在这一面面满载当事人感谢之情的锦旗背后,蕴藏着无数个行政庭法官依法审判、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动人故事,而行政庭法官亲民、爱民、为民的一腔深情,也在这些或者平凡、或者艰涩、或者精彩的化解官民纠纷片段间无声地流淌……
厘清责任下判决 涉军权益有保障
“刘法官,太感谢你了,这个案子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折腾我两年了,我一趟趟去县里找相关部门都没能解决,现在终于在桂林中院得到了公平公正的判决!”今年1月11日上午,家住全州的当事人唐某握着行政庭法官刘新农的手,激动地流下了眼泪。
唐某系一名转业军人,在原全州县工商局工作时受伤,伤残等级为二等乙级。2019年,因其所在单位进行机构改革,原全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全州县食药监局、全州县质监局合并成立全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后,唐某的伤残抚恤待遇一直未予以发放,全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尝试将其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到全州县民政局和全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均无果。
“我伤残抚恤金没人管,只有走法律渠道解决了。”2020年11月,唐某以全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经开庭审理,刘新农法官了解到国家机关因公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的发放主体已由原来民政部门变更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具有发放抚恤金的职能,全州县财政部门也未向全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拨付抚恤金。抚恤金到底由哪个行政机关发放,一时难以确定,案件审理陷入僵局。
为实质解决行政争议,法官认为,全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原向唐某发放抚恤金的机关,在没有为唐某办理抚恤关系移转手续前,应依法足额向唐某支付伤残抚恤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支持唐某要求全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支付抚恤金的诉求,切实保障了残疾军转干部的合法权益。
十年纠纷一朝解 为民排忧解心结
处理社会矛盾纠纷是法院的法定职能,而在当前中国发展的特定阶段,这也同样意味着法院和人民法官肩负的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认真履行这样一份职责,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份认真负责的态度,更要有直面困境、敢于突破的职业素质。
2010年3月,灵川县潮田乡寨底村委开始进行林权改革。2011年5月20日,灵川县人民政府向灵川县潮田乡寨底村委绮水村民小组颁发涉讼林权证,灵川县潮田乡寨底村委石井村民小组认为该颁证行为侵犯其林权,向桂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一审、二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灵川县潮田乡寨底村委石井村民小组又对重审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本案十多年悬而未决,当事人深受诉累的情况,邓少荣审判团队经阅卷、庭审,认为必须要进行现场勘查才能彻底查清争议双方的山林界限。于是,法官召集争议双方以及灵川县林业部门,跋山涉水来到争议山林现场,认真核对山林界限,认为涉讼林权证颁证行为程序违法,权属来源调查不清,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复议决定和涉讼林权证的判决。一场历时十年的纠纷终于得以解决。
2021年5月8日,灵川县潮田乡寨底村委石井村民小组的村民代表专程给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送来了“公平正义,勇做现代包公;驱邪扶正,捍卫司法权威”的锦旗表达谢意。
府院联动解纷争 促进和谐获点赞
2020年8月31日,永福县人民政府在该县罗锦镇下村关心堡屯第二、第五村民小组、永福县罗锦镇下村雷公桥屯村民小组、吕某某等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径直作出撤销其持有的11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行政行为。村集体和承包户知道该撤证行为后,群情激奋,均不服该撤证行政行为,向桂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未得到支持,又以永福县人民政府和桂林市人民政府为共同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接到该系列案后,由庭长李明军担任审判长的审判团队经过分析认为,此案涉及村民较多,涉案土地面积大,如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后果不堪设想。
审判团队谨慎对待此案,召开庭前会议研判案情,制定审理计划,向被告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确保案件得到政府方面高度重视,同时协调法警保障庭审顺利进行。
2021年3月,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官认为被告未给予原告陈述申辩权,违反正当程序,明显属于违法行政行为。但是法官没有选择一判了之,而是启动府院联动机制,与政府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协调,最终说服桂林市人民政府主动纠错,自行撤销了被诉行政行为。原告认为其诉讼目的已经实现,也主动撤诉。至此,行政庭法官以协调的方式化解了这系列“官民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过去都说“民不与官斗”“屈死不告官”,然而,近年来,桂林法院通过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发挥行政审判保护合法权益、监督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发展大局的作用,不仅有效协调了政府和群众之间的关系,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让老百姓逐步认识到行政审判是党通过司法途径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实现依法执政的重要方式,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敢于走进法院维护自己的权益。
今年上半年,行政庭妥善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61件,其中调撤率达16%,有效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使行政审判工作承担起官民和谐“调节器”的重任。
“鲜红锦旗上的寥寥数语,背后是沉甸甸的感谢和信赖,它承载着荣誉,更写满了责任,它传达了谢意,更倾注了期盼,我们将在公正、和谐理念的引领下,不断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加大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力度,实实在在化解‘官’民矛盾纠纷,为经济转型时期的‘官民关系’重建、和谐社会构建添砖加瓦。”该院行政庭庭长李明军感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