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拒不履行义务,依法拘留!
作者:曾平  发布时间:2021-07-28 09:50:00 打印 字号: | |

 

    7月23日,荔浦法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书,决定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刘某予以拘留十五日,从而让刘某为自己挑战司法权威,抗拒履行义务的行为付出了沉痛代价。

被告刘某系一名砂糖桔果农。2018年,其在原告荔浦某农资经营部多次赊购肥料,共欠下货款19200元,原告多次追索无果,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于2020年5月起每月支付800元,2021年1月全部付清。达成调解后,被告仅履行了两个月,在支付1600元后就不再履行义务。原告无奈之下,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荔浦法院于2021年3月25日立案,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催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其始终无动于衷,不予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更让申请执行人感到气愤的是,被执行人在2021年初出售砂糖桔获得收入后,将其所欠的尚未到期的租金和货款予以结清,对持有强制执行依据的申请执行人的货款不予支付,以此表达对其起诉的不满。鉴于被执行人的恶劣行径,荔浦法院执行局通过繁简分流机制,将该案转入速执组进行快速执行,执行法官迅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进行查控。在完成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询后,结果一无所获。 

为维护司法权威,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执行法官迅速行动,将被执行人拘传到庭。经过法官多次做其思想工作后,被执行人仍不思悔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态度极为消极抗拒。鉴于被执行人的行为及表现,荔浦法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将被执行人予以拘留收押,从而让其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沉痛的代价。

 

 
来源:荔浦法院
责任编辑:李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