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征地补偿分配引纷争,法官用心调解挽亲情
作者:张紫娟  发布时间:2021-08-04 09:01:32 打印 字号: | |

出嫁女对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不服,一纸诉状将父兄告上法庭。经过多番努力,近日,兴安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张睿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引发的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

被告蒋某华系原告蒋某玲与被告蒋某元的父亲。原告出嫁后户口迁出,随夫生活。2021年3月,家中的山场和旱地被政府征收,补偿款共计458009.5元打入被告蒋某元银行账户。原告认为自己出嫁前与被告作为家庭承包户共同承包集体土地,出嫁后,其承包的土地并没有被集体收回承包经营权,在丈夫的村集体也没有承包土地,因此对娘家的土地仍然享有承包经营权,承包地被征收,其对征地补偿款及青苗补偿费依法享有相应份额。二被告仅同意支付两万元给原告,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

起初双方当事人各不让步,原告还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双方关系急转直下。张睿法官考虑到该起案件是典型的因财生隙的家庭内部纠纷,若原、被告之间血浓于水的亲情因一纸判决破裂将会是一家人的终身遗憾,最好是双方能互让一步,调解结案。

庭审前,张睿法官多次从法理、情理角度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积极与双方的律师进行沟通,双管齐下,引导当事人各自退让一步,不要因为补偿款而伤了彼此的血肉亲情,遗憾的是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开庭审理后,张睿法官认为双方还是顾忌着亲情,案件还是有调解的可能,为了彻底化解纠纷,维护家庭关系和谐,7月30日,他带着法官助理,冒着高温酷暑再次来到当事人家中,给双方讲法律、论亲情、举例子,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后,被告通过法院将涉案款项交给原告。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每一件家长里短的案件,看似简单的背后都有着割舍不断的血脉亲情。对法官而言,一纸判决容易,但当事人产生裂痕的感情是难以修复的,因此公正司法不仅要有力度,还要有温度。自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兴安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因案施策、多元化解矛盾,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