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依法严惩,除恶务尽,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以雷霆之势重拳出击,紧盯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恶问题,全力“打伞破网”,多措并举,依法严惩黑恶分子,邓某某涉黑恶专案执行案件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初步成效,目前执行到位金额为16970124.01元。
截至2021年8月3日,该院共移送邓某某涉黑恶系列执行案件共26件,其中18件罚金案件(包括没收邓某某个人财产、责令退赔),8件追缴违法所得案件。
执行进展情况:
临桂法院刑庭于2021年5月将以邓某某为首的涉黑涉恶案件移送强制执行,临桂法院执行局于收到材料当日便将执行通知书送达给邓某某等被执行人。
2021年6月9日,执行法官前往全州县、兴安县两地划扣了被执行人邓某某银行存款9536850.43元、被执行人某采石场银行存款185401.56元、被执行人邓某发银行存款197712.59元,并向桂林市兴安县公安局提取被执行人邓某某案款3108693元。
2021年6月17日,执行法官又前往兴安县扣划了被执行人杨某新、杨某军银行存款3033542.65元。同时,执行法官通知被执行人蒲某平缴纳罚金10000元,蒲某平刑满释放后到法院缴纳罚金,本案顺利执结。
2021年6月19日,被执行人唐某波将刑事裁定书中裁定向其追缴的人民币550000元主动汇入法院账户,该案执行完毕。有关刑事裁定书裁定追缴杨某君、邓某人民币的部分,经主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现已成功将140000元追缴完毕。
执行过程一波三折,法院干警通过蹲守观察、地毯式搜索、请求当地协助、传唤被执行人家属等多种方式,“五加二”、“白加黑”,连续奋战,成功将案款扣划到位,为下一步处置财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打算:
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最好注解。下一步,临桂法院将对邓某某涉黑系列案件的涉案财产进行处置(包括采石场机械设备、相关房屋、车辆)并持续加大“打财断血”力度,以“有钱必划、有房必卖、有车必拍”的财产处置手法,以“全覆盖”要求、“零容忍”态度、“强高压”手段,对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确保执行工作的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