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永福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有案必立保诉权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当场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释明;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在收到起诉状后七日内告知当事人是否立案。对需要补充立案材料的,送达补正起诉材料告知书,实行一次性告知补正。对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出具书面裁定或者决定,并载明理由。坚决杜绝拖延立案、限制立案、无正当理由不立案等现象,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
二、跨域立案高效化
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以及苏桥法庭、百寿法庭设置跨域立案窗口,为当事人提供快捷、高效的跨域立案服务。让人民群众实现连锁店式的快捷、高效、经济的诉讼服务。
三、绿色通道常态化
继续落实涉企、涉军、涉农、涉妇儿老弱群体诉讼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专门的诉讼指引服务。坚持特殊类型案件在立案、扫描、排期、送达、开庭、执行环节的快立快办,对确有需要的可提供预约服务及上门立案等服务。
四、诉讼服务信息化
强力推进并确保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广西电子法院、广西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上保全系统、网上委托鉴定系统、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送达等智慧化诉讼平台高效运行。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诉讼咨询、立案、交费、保全、鉴定、开庭、调解、送达、申诉等在线服务。切实让当事人享受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和一次通办的信息化诉讼服务。
五、司法流程阳光化
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推进案件流程、执行信息、庭审、裁判文书的实质化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六、多元解纷灵活化
继续强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继续整合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司法调解等第三方调解平台。完善特邀调解、委派委托调解、线上调解灵活方式,畅通诉讼与非诉讼程序衔接,案件诉至法院时,当事人即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选择线上诉前委派调解,对诉前调解成功的,即可实现申请、调解、协议、确认等一站式线上办理,对于一个月内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速裁快审程序,实现矛盾纠纷低成本、高效率化解。
七、分调裁审准衔接
实行“一站式”“门诊式”“全流程”解纷模式,全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建设,通过诉前调解、简案速裁快审、繁案精审模式、配齐配强配足“多元化解+速裁”团队以及全面推行集约化社会化审判辅助事务管理模式,全面提高诉前调解成效、简案速裁快审力度、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适用率,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效率,快速为人民群众兑现公平正义。
八、信访投诉有回应
畅通涉诉信访投诉渠道,为信访群众提供窗口接待、网上信访、来信信访等多种服务。全面落实院领导接待制度,制定院领导接访安排表,明确院领导接访对象、时间、地点,确保高效解决群众烦心事。开展治理重复访和个人极端案事件专项活动,做到来访有接待、来信有着落、诉求有答复。创新信访工作方法,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变重复访为主动回访。
九、文明服务有温度
完善诉讼服务工作制度,明确细分诉讼服务中心的岗位职责,制定岗位可视化操作流程、规范和接待服务标准。各岗位工作人员要坚持文明、规范、热心服务理念,提升服务群众意识,改进接待群众作风,真正做到环境舒心、办事省心、解纷安心、结果放心、服务暖心。
十、“无诉为贵”进民心
全面继续推进“无诉为贵”多元解纷机制,依托人民法庭、巡回办案点、诉讼服务站、法官工作室、“一村一法官”联络点、一企业一法官一档案、法治文化园、法治教育基地等基层站点,主动前移司法力量,不定期深入乡村、企业、学校、社区等地开展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指导基层组织调解、参加综治联席会议、开展特色普法宣传等,实现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享受到司法服务,有力推动诉源治理、市域治理工作走深走实,使“无诉为贵”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