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在灵川县潭下镇大庙村委枫林村,灵川县人民法院甘棠支部的党员正在购买贫困户自养的鸡,助力乡村振兴。
为助力乡村振兴,最大程度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村农产品销售和贫困群众增收带来的不利影响。9月2日,通过大庙村驻村第一书记唐黎牵线搭桥,灵川县人民法院甘棠支部组织党员干部来到贫困村大庙村委,现场购买果园鸡十多只,并承诺将持续购买,同时扩大农产品的采购范围,例如:柑橘、青豆等农产品,受到贫困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