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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强制执行非儿戏,机关算尽恶意阻拦需担责
作者:阳朔法院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1-09-06 10:48:17 打印 字号: | |

2021年9月2日上午,阳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阳朔兴坪镇酒壶山村,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经对案件进行周密的研判分析,考虑到被执行人熊某明及其亲属可能会有对抗执行的情况,本次行动除出动15名执行干警及5辆警车外,还准备了部分警械,以确保执行行动能够顺利进行。

向被执行人通报执行情况

2017年原告熊某臣向阳朔法院提起诉讼,称被告熊某明修建房屋的第二层西南角飘檐有部分与自家房屋东北角飘檐存在重叠,侵犯了自身权益。经阳朔法院调查及审理,于2017年11月20日作出判决,确认被告熊某明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建文件的情况下,修建的飘檐与原告房屋飘檐存在重叠,妨碍了原告对其房屋的管理和使用。要求被告熊某明在判决生效起15日内将其房屋第二层西南角飘檐南北长35厘米,东西宽23厘米的部分予以拆除。

判决生效后,被告熊某明一直以各种方式拖延执行,直到2021年7月,原告熊某臣再次来到阳朔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内容,并主动表示愿意垫付此次拆除的施工费用。执行局依法立案后,向被执行人熊某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限期履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熊某明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完毕。然而被执行人熊某明依旧不为所动。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9月2日上午,阳朔法院执行局调集力量来到兴坪镇酒壶山村,对这起旷日持久的排除妨害案件采取强制执行。

与被执行人妻子沟通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熊某明的妻子情绪非常激动,一直用言语诅咒、谩骂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向其阐明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利害关系后,对现场进行了封锁处理,以防止被执行人亲属和围观村民干扰本次执行行动。然而被执行人熊某明家人一边诅咒执行人员和申请人,一边在执行现场焚香祷告,执行人员在现场及时制止了该行为。被执行人员劝阻后,又继续采取哭闹、喊叫、谩骂的方式阻碍执行。考虑到对方是女性且没有过激的肢体动作,执行人员并未采用器械进行制服。但在执行及施工人员已经来到现场,准备对越界部分飘檐进行拆除时,被执行人熊某明的弟弟突然拿出一捆爆竹准备进行燃放,在执行干警当场拦下,并言明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后,仍继续用语言诅咒谩骂执行干警。为维持现场秩序和法律权威,带队的执行局局长徐磊决定将其拘传至法院并予以罚款。最后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施工,按照判决内容,将被执行人熊某明房屋飘檐超出的南北长35厘米,东西宽23厘米的部分予以拆除。

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强制执行权,被执行人以任何方式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求神拜佛和撒泼打滚都不可能成为阻碍法院执行的绊脚石,蛮横对抗法院工作最终只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阳朔法院执行局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首要目标,争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来源:阳朔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