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桂林市临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牵头,联合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成功解决了26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问题,在问题得以解决之后,申请执行人和买货的民营企业,向临桂区人民法院赠送了一面印有“严明执法一身正气救民水火高风亮节”的锦旗表示感谢。
临桂法院在执行莫某一与桂林市某选矿机械厂、莫某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桂林市某选矿机械厂有转移涉案财产的嫌疑,因此向法院提出扣押涉案财产的申请。法院在接收强制扣押申请并经依法审查之后,为合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执行人桂林市某选矿机械厂的涉案财产依法采取强制扣押措施。在涉案财产处置过程中,被执行人桂林市某选矿机械厂的职工工人到桂林市临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该厂的工人在涉案财产被法院扣押之后工人无法进行生产工作,也无生活经济来源。
得知情况后,桂林市临桂区纪委与临桂法院高度重视,临桂区纪委领导与临桂法院院领导召开会议共同研讨解决方案。经过临桂区纪委和临桂法院执行局共同的积极协调,从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工人生活经济来源,又能使得执行案件得以顺利开展多方共赢的角度释法明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2021年8月30日,区纪委派驻临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黄龙腾与该院执行局局长蒙威全连同相关办案人员组织多方当事人到现场对涉案财物进行一一清点核查,听取各方对该案的意见,并对反映的意见进行详细记录,以便制定解决措施。在临桂区纪委和法院的指导和督促之下,企业重新恢复了生产。
2021年9月3日,桂林某机械公司将被执行人桂林市某选矿机械厂的货物购买交接后立即支付了货款,被执行人桂林市某选矿机械厂拖欠26位农民工的工资得到顺利解决。
临桂区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该案的顺利执行突出了“纪法联动”的重要作用。今后,该院将继续加强与各单位的联动,进一步凝心聚力,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实现多方共赢,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