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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副院长于志军到兴安法院调研督导执行工作
作者:侯宇  发布时间:2021-09-15 10:01:14 打印 字号: | |

9月14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志军,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向阳带队到兴安县人民法院调研督导执行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兴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邵国庆,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岷志陪同调研,执行局部分干警参加会议。

于志军一行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党史文化长廊、图书室、干警健身房等,详细了解党史学习教育、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情况。

随后,在七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会上,邵国庆就2021年以来执行工作基本情况、执行质效核心指标、主要做法、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详细汇报。

于志军充分肯定了兴安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下一步执行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执行工作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执行制度。把握、处理好结案率、执行到位率、终本结案率及终本合格率等指标之间的关系,强化执行监督管理,提升执行质效。二是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深入贯彻落实繁简分流制度,以“权责分明、规范执行”为核心,运用信息化、集约化、规范化、团队办案思维改变原来传统办案思维,切实提升执行效率。三是定期核查执行指标数据。要对执行数据保持必要的敏感度,对各项指标中排名较低的数据要及时总结,及时整改,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尽快扭转各项指标落后的局面。四是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以政治建设为抓手,持续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要层层压实责任,对各执行团队的工作设定阶段性目标,并要求各团队按质按量完成。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