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荔浦市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了首例强制清算转破产清算案,为该院的破产案件审理改革试点工作再添重彩。
桂林荔浦金荔修车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8日登记设立,主要经营汽车销售(品牌汽车销售凭有效授权书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后经营)。2021年1月11日,荔浦法院根据申请人覃某林、覃某云的申请,裁定受理了该企业强制清算案。2021年7月9日,因该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股东与债权人无法达成债务清偿方案,该院终结了强制清算程序。同年7月21日,根据该公司清算组的申请,荔浦法院立案受理了该企业强制清算转破产清算案,将该企业转入了破产程序进行处置。
该案作为荔浦法院首例强制清算转破产清算案件,从立案至结案用时不足2个月时间,再次刷新了该院破产案件审理的新速度,为该院探索破产案件快速审结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