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市场出清等方面的功能,桂林中院采取“繁简分流、快慢分离”工作举措,积极推行简化程序审理破产案件,于2021年9月26日,终结桂林通瑞汽车贸易服务公司破产程序,审理用时仅为86天,极大提高了破产审判效率,实现“僵尸企业”快速出清。
桂林通瑞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原名:桂林玉柴物流有限公司)于2002年8月16日经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主要经营物流运输管理与服务业务。
自2013年起,通瑞公司的经营模式不再适应市场形势的发展而逐渐停止了经营活动。2021年6月11日,桂林通瑞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以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为由,向本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经审查,桂林通瑞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已出现破产原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破产条件,本院于2021年6月30日裁定受理桂林通瑞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查,通瑞公司属于“四无企业”,即“无经营业务、无固定资产、无营业场所、无需要安置的职工”,案件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财产状况清晰,符合本院2019年制定的《关于简化程序加快推进破产案件审理的办案指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合议庭决定对本案采取简化审理程序。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桂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苗小所强调,在坚持依法审理、不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缩短办理时间、并联破产事项、简化审理流程,加快案件办理进程。
主办人加强与管理人的指导与沟通,随时掌握案件进展,并及时帮助管理人解决破产难题。
为解决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难的问题,桂林中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通过全国法院破产案件办理平台提起财产查询申请,运用执行查控系统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当天查询、当天反馈给管理人。
在债权申报方面,除了在全国法院破产重整信息网上发布申报债权公告外,管理人还在桂林本地有影响力的报纸登报,对法院提供的与破产企业有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涉及的债权人,管理人均一一核对,并在法院的帮助下找到已知债权人的联系方式,确保已知债权人全部通知到位。
为降低办理破产的各项成本,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下择优选择用时少、收费低的审计机构,减少各项破产开支。
为方便了解进展、解决遇到的问题,主办人与管理人积极运用破产案件办理平台互换文书、交流信息,实现无缝对接。
按照简化程序的要求,该案确定债权申报期为30日。管理人尽职尽责,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了财产接管、财产状况调查、申报债权核查、对外债权追收等工作,追回资金236103.62元,核实两笔债权368476元,已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
考虑到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只召开一次债权人会议,而需要债权人表决的事项较多,主办人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与管理人充分沟通尽可能取得债权人对破产费用、管理人报酬、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理解与认同,尽可能减少分歧,加快审理进度。
在2021年9月16日召开的债权人会议上,合议庭口头裁定认可无争议债权,当庭宣告破产,并组织债权人会议表决一致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管理人在3天内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最后分配完结。本院于2021年9月26日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审理用时86天,比简化程序审理规定的6个月审限提前3个月办结。
债权人何某向法院表示,自己是在2009年拿到生效判决的,之后并没有得到任何赔偿,这件事过去这么多年,没想到还能在破产程序中得到部分清偿,非常感谢法院和管理人的工作。
据悉,今年1月至9月,全市两级法院办结破产案件10件,平均审理天数209天(0.57年),市中院运用简易程序办结破产案件2件,平均审理天数130天,极大缩短办理破产的用时,实现经济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桂林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