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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兴安法院立案庭便民举措再升级,诉讼服务暖人心
作者:侯宇  发布时间:2021-10-11 16:54:54 打印 字号: | |

兴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是法院的窗口部门,是法院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一直以来,部门全体干警以热情、耐心服务为标准,始终坚持“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诉讼服务,让他们感受到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文明接待暖人心

立案庭作为人民法院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展现法院形象的第一扇窗口,为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立案庭制定了立案庭诉讼服务规范和诉讼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全体干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规范着装,用规范文明用语耐心细致地接待当事人。

“面对不同的当事人,或许有人因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识和诉讼技能欠缺,但我会依然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和极大的耐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说明如何写诉状,立案时应提交的资料、身份证明、主要证据等。”立案庭庭长王佳颖说道。

导诉台架起司法为民“连心桥”

立案大厅入口处设立导诉台,安排专人担任导诉员,引导当事人到相应的窗口办理事务,为来院的当事人介绍诉讼程序、引导诉讼、联系承办法官等,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导诉员对来访群众礼貌热情,对老、弱、病、残、孕等人员给予相应的扶助,为群众提供“亲情化”服务,彰显出司法人文关怀。

“我会根据群众诉求灵活处理,例如协助查询案件情况、指导网上立案、提供文书样本等便民服务;对当事人要求见法官的,积极引导当事人正确会见,并协助当事人约见承办法官;对外地来院的当事人,引导办理争取一次解决完毕。” 导诉员说道。

便民设施惠群众

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设置了书写桌椅、电脑、打印机、老花镜、近视镜、饮水机等设施,提供了诉讼指南、立案须知、起诉书模板等便民资料。增设诉讼风险评估设备、诉状自动生成设备、自助终端立案系统等立案辅助设备,实现诉讼服务向“智能化”、“信息化”发展,让当事人享受到专业、便捷、高效的服务。

“互联网+诉讼服务”

兴安法院大力推行“互联网+诉讼服务”模式,积极拓展网上立案渠道,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等工作,广大人民群众利用内广西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立案、缴费等诉讼服务的需求,全方位提高一站式诉讼服务质效。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在家立上案件,大大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质效。“动动手指就能立案,真是减轻了太多麻烦!”兴安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内,一位刚刚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网上立案的当事人说道。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