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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桂林中院到资源县集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
作者:李玉华 谢国淑  发布时间:2021-10-15 09:53:43 打印 字号: | |

10月13日,桂林市中院赔委办主任李建一行到资源县集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集中对6名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务合同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困难申请人及家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共计20.2万元,为他们送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法院的司法人文关怀。发放仪式在资源法院举行,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盛承,综合审判庭、执行局负责人参加此次仪式。

发放仪式上,李建向被救助人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宣读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并向6名困难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李建在仪式上向救助申请人表达了亲切关怀和问候,阐明此次司法救助实际是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是两级法院积极主动作为争取的资金,希望他们通过司法救助能早日走出生活困境,积极乐观面对生活,用好司法救助资金,度过目前暂时困难。

李建表示,下一步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应救尽救”原则,通过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帮助因案受困、因案致贫的困难当事人,让司法救助适时缓解救助申请人的燃眉之急。

2021年以来,资源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争取党和政府的支持,将司法救助贯穿于审判执行各环节,截至目前,共计为19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2.2万元,其中县级31.5万元,市级30.7万元。

 
来源:资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