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未成年审判工作“教育、挽救、感化”方针,体现对未成年犯的关心、爱护,将教育延伸到法庭之外,促进未成年犯迷途知返、再出发,10月15日,桂林中院未审庭庭长陈彦冰对两名被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回访帮教。
本次回访帮教的对象是梁某和黄某,也是继上次回访帮教及心理疏导的再次回访。回访的开始,陈法官询问了两人的家庭状况、生活情况及所遇到的问题,了解到两位未成年犯的生活已经步入正轨,一个积极工作,另一个已重返技校,开始崭新的校园生活。随后,针对二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陈法官对症下药、分类施策,鼓励梁某努力学习,提升工作技能,根据兴趣爱好选择职业,争取实现社会价值;对于重返校园的黄某,陈法官建议其父母多肯定、多鼓励孩子,帮助其摆脱犯罪的阴影,早日回归正常生活。陈法官叮嘱,二人要继续保持与该院联系,坚持每月手写一封信,主动微信电话沟通。对于陈法官的亲切关怀和谆谆教导,梁某和黄某及其家人深受感动,并表示衷心感谢。
桂林中院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坚持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积极开展审判延伸服务,将对未成年人的关心教育延伸到法庭之外,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帮助未成年人罪犯悔过自新、重返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