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你们不是白天才上班吗?晚上不应该出现的啊,何况这几天晚上降温......”
“为执结这个案件,无论白天黑夜,无论严寒酷暑,我们一定找到你!”李法官回答道。
这段对话发生在10月21日晚上梧州蒙山县,罗某华是灵川法院执行局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拖欠货款5万余元,立案后执行法官向其发送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文书,并且多次联系罗某华到法院履行义务,罗某华均拒绝配合。经了解,罗某华有一定反侦察能力,白天都不在家中,凌晨才有可能回家,为顺利执结该案件,执行法官决定奔赴蒙山现场蹲守,到达蒙山时,正值冷空气进入我区,晚上寒冷,在这样的环境下执行干警们仍坚持蹲守,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最终将其抓获,深夜驱车带回法院,并有了开头一幕。罗某华被带到法院后,开始后悔自己逃避义务的行为,积极打电话给家人,表示愿意配合履行。
这是灵川法院执行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涉及民生案件有条件能执结的想尽办法解决。同时全面展示了执行干警不畏艰辛、攻坚克难的工作常态,重拳出击,灵川法院执行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