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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永福法院执行周记⑦
——强制执行超给力!为劳动者讨债“撑腰”
作者:杨依  发布时间:2021-10-29 16:22:01 打印 字号: | |

为狠抓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积极回应“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近日,永福法院执行局将一笔案款高效快速执行到位并发放给申请人,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据了解,这是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经永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江苏某公司应按田某所在地最低标准赔偿田某3万余元。江苏某公司却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田某便向永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田某是河南洛阳人,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就按河南省标准进行赔偿还是按洛阳市标准进行赔偿发生争议,争执不下,后经过执行法官积极组织双方沟通,最终达成了一致,确定按洛阳市赔偿标准进行计算,并向江苏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该公司收到通知后仍未履行义务,于是,永福法院依法冻结了该公司常用账户,并向公司送达了预罚款通知书,在该公司收到预罚款通知书后,态度发生极大反转,在执行力度威慑下,不仅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理解与支持,而且积极主动地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胜诉方合法权利得到了法律的完全兑现。

“从失望到希望,没想到真的拿到了赔偿款。”领到赔偿款的申请人激动不已,连声致谢,面对争议,执行法官耐心沟通,把法律讲透、把道理讲清、把实事讲明,巧用预罚款通知书,化解死棋局,力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让人民群众笑开颜。

 

执行专项行动中的担当者——新任员额法官廖罗毅

 

廖罗毅,永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四级法官,2021年新入额的员额法官,2009年参加工作,历任永福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记员、永福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官助理、办公室副主任、员额法官。

进入永福法院以来,廖罗毅曾在办公室、百寿法庭、立案庭、执行局等多个部门工作,办理各类民商事及执行案件近400件,在距县城70公里外的百寿法庭工作时年均结案近百件,在立案庭法官助理工作时协助庭长立案3000余件,协助员额法官草拟法律文书800余份。新岗位、新征程,初入法院时的风华正茂,到如今的员额法官,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饱满的工作热情注入到热爱的法律事业当中。

 
来源:永福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