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提高群众对法院执法满意度,桂林市象山区法院创新绩效考核“新模式”,制定《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将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实行分级分类考核,突出工作实绩,形成了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的审判业绩评价机制,实现了法院各类人员业绩考核全覆盖、激发了法院工作源生动力。该院绩效综合考评由2019年全市第14名上升到2020年全市第5名,荣获2020年度全市法院绩效考评先进单位,2021年各项指标呈良好势态发展。
一是开展人员分类考核,突出工作实绩
该院制定了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法警等考评制度,成立了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建立了以法官为主体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法警全员覆盖的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绩效考核体系。
实行分类考核。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进行不同工作类别人员分类考核,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两大类,其中司法辅助人员分为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法警三类,同时同一类别人员按统一标准进行绩效考核。法官绩效考核,包括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以及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等项目。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法警绩效考核,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效果以及与自身业务相关的工作项目。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的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等日常考核内容按照现行规定和方式进行。通过分类考核能够促进同一工作类别的人员争先创优,激发工作热情,做出更大成绩。
突出工作实绩。绩效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指标绩效考核、专项加减分、共性管理指标、领导评价四个部分,分数比例分别为70、10、10、10。其中业务指标从部门考核指标和个人考核指标两个方面进行考核,既考核团队合作完成工作情况,又考核个人工作实绩贡献。考核通过个人自评、考评办复核、部门确认流程进行,充分保障了考核的公平公正性,充分体现了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二是实施指标三重排序,强调审判质效
全院审判业务部门业务指标排序。审判管理部门每月定期按照案件数量的比重、案件结收比、调解率等指标,给审判业务部门进行排名排序,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审判业务部门法官审判质效排序。在审判业务部门内按照法官主办案件的质效,坚持量与质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办案法官在所在业务部门内的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排序,对审判各业务部门内的办案法官排序,由各部门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并进行分析总结。
全院员额法官审判质效综合排序。同时该院注重横向比较办案法官的质量和效率。由审判管理部门定期每月根据全院员额法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按照考核指标进行综合排序通报。
三是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统筹全员绩效考核
根据改革需要,充实员额外队伍。在司改的大背景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大量社会矛盾纠纷进入司法渠道,法院收案不断增长成为常态,2021年截止到10月份,该院收案已突破万件大关,而员额法官仅为32人,人案矛盾突出,为解决问题,我院积极探索推进司法雇员制改革,在区委、政府的支持下,通过招聘聘用书记员、法警来实现审判团队人员的合理配比,满足司法工作需要。
统筹各类人事关系,推进全院绩效考核改革。参考在职人员考核办法建立聘用人员考核办法并对应激励措施,正在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将聘用制书记员、法警纳入绩效考核范畴,激发全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