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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巧执行促和解,化积案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1-11-02 11:40:33 打印 字号: | |

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在恭城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促成一起长达二十三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积案达成和解,七旬老人领取欠款6万元。

当面做思想工作

案情回顾:1997年易某某二人向吴某、孟某借款14万元用于经营并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后因经营不善到期无力偿还全部借款,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分两次付清本息13万余元,后被告未能按期履完毕还款义务吴某、孟某开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尽管当时法院依法查扣变卖了原告生产经营全部物品,但远远不能偿还全部借款。二十三年来,吴某每年都会领取部分执行款项,随着经济发展,物价提高,还款计划也从最初约定的一次200元到后来的1000元

在和解协议上签字

2021,吴某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履行确实存在困难,前几次所付执行款项为其女儿帮助筹集给付鉴于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有限,执行干警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式,经过对双方当事人做长期思想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此次被执行人筹集6万元款项给付被执行人,余下4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给付完毕即债务两清,案件执行完毕。

执行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充分展现了执行干警司法为民的初心和执法办案的深厚功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来源: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