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下着淅沥的小雨,临桂法院刑事审判庭张磊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驱车前往90多公里外的桂林市龙胜县龙脊镇某村寨。他们此行,是为了回访帮教山区里一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罪犯。
未成年人曹某某,因为家庭贫困,想要出去打工赚钱,两次分别从云南普洱、南仓偷渡到缅甸孟连,又从缅北偷渡回国,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法庭审理查明其犯罪事实,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11月4日,张磊法官和当地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对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曹某某进行了回访帮教。在谈话中,详细询问了曹某某目前的生活状况。因为家庭非常贫困,他回家后一直住在亲戚家。在矫正期间,认真反省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要认真改造,努力学习技能,找一份工作,扛起家庭的重担。张磊法官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鼓励他不要有思想负担,要吸取教训,改过自新,遵纪守法,乐观地面对生活。并积极联系学习挖掘机的技能培训班,帮助其掌握一技之长,为今后的生活打好基础。最后,张磊法官还语重心长地叮嘱曹某某,社会复杂,要慎交友、交益友,远离不良场所,避免受到不良习性人员的影响,尤其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不参加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要脚踏实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在山区泥泞的山路上,看着云雾缭绕、风景秀美的龙脊镇,张磊法官不断地思索,回访帮教未成年人工作任重道远。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每一位误入歧途,深处迷茫的未成年人要不抛弃,不放弃,给予耐心的引导教育,把他们拉回到正途,即使深处远山,也要用司法的真诚唤醒他们内心原本的善良与正义,让改过自新的未成年人,重新绽放出比风景更美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