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荔浦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为申请执行人追回工程款275万元。11月4日,该案申请执行人防城港市振霖建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来到荔浦法院,为承办该案的法官送上印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护正义两袖清风”字样的锦旗,以表示对荔浦法院执行法官高效办案,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感激。
据悉,原告防城港市振霖建筑有限公司与被告伍某、蒋某、汪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判令三被告共同支付工程款1605721.5元及相应利息给原告防城港市振霖建筑有限公司。
判决生效后,三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防城港市振霖建筑有限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第一时间调查三名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查明其中两名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有余额,执行法官迅速采取冻结措施并成功扣划到账金额83.3万元。因被执行人账户存款远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案件一度进入僵局。另外,三名被执行人几番找到李法官,对强制执行表示不服,其认为与振霖建筑公司属合伙关系,不是承揽关系,应一并向总发包方讨要工程款,并以申请再审及申请抗诉为由与申请执行人死磕到底。
近日案件出现了转机。三名被执行人在本院与陈某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申请执行人,刚被确定享有可分配的工程款,足以清偿本案的剩余本息。为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诉累,让双方当事人都及时顺利拿到执行款,执行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做和解工作,并与双方分析抗诉的利弊,希望双方能将矛盾止于本案执行阶段,通过执行和解方式达到双赢。最终,经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申请人自愿放弃了部分利息,被执行人只需再支付本息192万元即可。致此,被执行人撤回抗诉,申请人也顺利拿到了275万的工程款及利息,双方满意而归。
该案圆满执结,体现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信心与决心,在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高效执法、高效为民理念,切实强化司法担当,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