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台资独资企业龙胜县某石业公司与杨某垫支费用纠纷,在王治斌法官的精心调解下,握手言和。台资石业公司代表激动地说:“感谢法官明察秋毫辩曲直,解惑答疑解纷争!”
事情源起于2011年,杨某在台资石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承包的另一家公司工作,2017年其又被聘任为台资石业公司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因台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远在台湾,联系工作主要通过电话沟通,两公司的财务、银行贷款、土地办证等日常事务均由杨某等人负责运营管理。之后,杨某因垫支交纳土地测绘费等相关费用与公司产生纠纷,双方对簿公堂。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开庭审理后,主办法官发现本案虽然标的小,但争议很大、案情较为复杂,涉及十余年的公司账目清算,而公正判决对维护海峡两岸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意义深远。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法官认真审阅了台资企业的流水账百余份,对杨某提起诉请的四万多元垫支费用及报销凭证逐笔核对,最终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案,得到双方一致认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庭后,法官立马制作调解书,当天送达。当事人双方为桂林中院法官认真负责、及时迅速、为民解忧的敬业精神,竖起大拇指点赞。
近年来,桂林中院立足审判职能,主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执行难”问题,全力扮演好“人民法官居中裁判”的角色,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司法为民服务宗旨,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司法裁判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