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展现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和司法为民成效,11月18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当场为19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364万元。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志军,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向阳参加活动。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出席活动。
此次案款发放活动以视频形式开展,桂林市辖区法院共设立执行案款发放现场10个,6个城区法院集中于桂林中院分会场发放案款,其余法院在各自法院分会场发放案款。发放日发放案款总金额2177余万元,涉及案件74件,领取案款当事人68人。其中,桂林中院分会场发放案款总金额364余万元,涉及案件22件,领取案款当事人19人。
活动中,全体人员观看了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启动仪式。随后,向阳汇报了当前执行工作现状及案款发放活动概况、案款工作开展及实效,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展望。他强调,全市两级法院要把教育整顿激发出来的热情干劲转化为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推动执行工作持续向好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天来到法院领到了这笔钱,心里边感觉特别高兴,也特别激动!非常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很多努力,让我们能顺利领到钱!”申请执行人在领到执行案款后激动地说到。
据了解,截至2021年11月17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1351件,执结31286件,结案率74.27%,案件收结比达77.1%。桂林中院受理执行案件1342件,执结1074件,结案率79.2%,案件收结比达80.87%。桂林中院“3+1”执行核心指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执行案件执结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执行信访办结率)综合情况位于全区前列,桂林市两级法院的有财产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为99.20%。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聚焦“3+1”核心指标保持高位运行常态化,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