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的通知》要求,11月18日上午,恭城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向7名案件当事人发放执行款136万余元,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见证。恭城法院分管副院长罗恒军、执行局局长周炳毓、执行局副局长周洋武出席发放活动。
在执行案款集中发放现场,罗恒军详细介绍了该院执行案款规范管理及发放全流程,执行干警指导当事人填写领款收据并核对当事人信息、收款账户信息,案件主办法官、局领导、分管副院长、财务人员依次审批,快速办理线上放款手续,做到案款发放有条不紊、规范、透明。
本次集中发放执行案款主要为涉民生、涉金融机构、涉民营企业专项执行款。在发放活动现场,申请执行人恭城某砖厂现场领取执行款62万余元并当场送上“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 给百姓排忧解难克己奉公”字样锦旗,为法院高效执行护航民营企业点赞。截至目前,该院共发放执行案款1297.5581万元。
本次活动的圆满完成,是恭城法院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恭城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执行工作全过程,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财产查控手段、失信人名单、严打拒执罪等有效措施,全面深入分类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涉民营等重点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以实际行动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