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兴安法治营商环境,助力银行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兴安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兴安经济发展打造法治“沃土”。11月16日,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岷志带领民事审判庭干警到广西兴安民兴村镇银行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共话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高金融机构防范风险能力。
会上,民兴银行董事长陶开健对兴安法院干警的到来表示欢迎。陶开健就民兴银行发展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问题、经营管理风险、涉诉纠纷中遇到的问题与民事法官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李岷志一行积极回应银行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建议银行谨慎审查贷款人还款能力、充分完善贷款担保手续、及时做好财产保全等。
随后,李岷志将《民法典》读本送给民兴银行。陶开健表示感谢,同时希望法院能够在财产保全、加大执行力度、金融法律知识培训和金融风险防范对银行开展常态化的指导。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兴安法院结合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要求,多措并举妥善化解各类金融纠纷,充分注重金融风险防范关口前移,主动作为,积极向金融企业普及风险防范法律知识,引导金融市场规范化建设,有力维护辖区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提升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法治软实力,服务兴安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