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阳朔县人民法院兴坪法庭干警立足审判实际,践行司法便民利民宗旨,深入所属辖区被告家中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以实际行动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
案情简要:董某、黄某于2012年网络相识确认恋爱关系,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育一儿一女。婚后,董某、黄某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董某离家出走,常年在外打工,夫妻二人感情也越来越淡。2021年10月。董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阳朔县人民法院兴坪法庭提请诉讼,要求解除其与黄某的夫妻关系。
兴坪法庭受理该案件后,主办法官余法官在送达应诉材料时发现,被告黄某双腿残疾,行动不便。为满足特殊群体司法需求,余法官决定开展巡回审判,前往其家中巡回办案。
庭审中,余法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结合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和意愿,耐心向他们释理说法,调解疏导。经过两小时细致入微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原告董某与被告黄某自愿离婚;婚生儿女由被告黄某抚养,原告董某则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儿女年满十八周岁止。
案件调解结束后,干警们积极投身向附近村民通过发放《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资料与村民进行了零距离的普法。
此次巡回审判活动,承办法官把法庭“搬”到了当事人家中,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彰显了司法温情。下一步,阳朔法院将坚持司法为民原则,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享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