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有想到,执行法官会如此雷厉风行,这笔欠款总算是还清了。”在收到秦某的还款后,申请执行人桂某对执行法官感激地说道。近日,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这个执行案的案由是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标的为30000元,原本这是一个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认定清晰的执行案,但是由于被执行人秦某在接受法院传唤询问过程中躲避执行,拒不履行,此外还对生效文书确定的责任百般推脱,找各种说辞拒不配合执行,也不如实申报财产。于是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做出了拘留决定。经过执行法官对秦某进行思想教育和司法震慑,桂某终于意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严重后果,于是主动联系法官承认错误,后悔自己刚才做出的行为。慑于法律压力,桂某赶忙联系自己的亲友筹钱,当场给申请执行人银行卡转账30000元。鉴于被执行人保证积极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内容,以及认错态度诚恳,承办法官决定酌情考虑对被执行人提前解除拘留措施。案件圆满执结,这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拒不履行、妨碍执行、拒不申报或者虚假申报财产等,每个行为都可能面临着十五日以下的司法拘留,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拒执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不仅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导致的诚信受限、名誉受损、道德谴责,也会造成“限高”下的吃、穿、住、行的全面受限,甚至更严重的可能受到司法拘留,锒铛受拘,影响一生,一人被罚,全家蒙羞,人前无法抬头,人后饱受丢丑。
新的形势下,传统的执行工作模式已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需求。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狠抓财产查控、失信惩戒,所有案件第一时间进行总对总网络查控、线下查控,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限制高消费、纳失信被执行人,对所有妨害执行的当事人,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进行严厉制裁。强制执行的威慑力立竿见影,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