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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跨境涉恶势力集团“套路贷”案
作者:文/邓智渊 图/李怀双  发布时间:2021-12-07 16:23:18 打印 字号: | |

2021年12月6日,阳朔县人民法院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谷亨宣等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该案由阳朔县人民法院院长曹阳主办并担任审判长,与其他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阳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明娟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在涂文丰(另案处理)的组织策划下,在朱德秋、张曾(均另案处理)的纠集下,被告人谷亨宣、吴剑龙、叶智洁等人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先是在浙江温州,后又转移到越南岘港市非法从事高利放贷追债业务,该组织内部分工明确,“财务组”以“低利息”、“免审核”等条件引诱被害人借款,再制定苛刻续期、逾期及违约条款、收取“砍头息”、逾期费、续期费、销条费,并以恶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等手段不断虚增被害人债务,当被害人不偿还高额利息,“催收组”会以“爆通讯录”、群发威胁、恐吓信息、PS淫秽图片等手段,有计划进行“软暴力”催收,迫使被害人偿还远高于贷款本金和法定利息的高额费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谷亨宣等19人为实施“套路贷”等犯罪行为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采取软暴力等手段索取“债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有组织地实施多次犯罪活动及违法活动,攫取巨额利益,严重破坏了经济、金融和社会秩序,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谷亨宣等19人应当分别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催收非法债务罪等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高茜茜明知涂文丰从事犯罪活动,仍为其转移赃款,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

因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法院将择期宣判。

 

 
来源:阳朔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