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因琐事邻里反目,法官重调解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21-12-17 10:21:07 打印 字号: | |

图为法官在当事人家中做调解工作。

图为双方当事人签调解协议。

12月16日,阳朔县人民法院白沙法庭经过多次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处理之迅速、结果之圆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不仅修复了双方的邻里关系,还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王某与朱某两家相邻,今年九月份,因王某在自建房屋过程中,碎石块与灰沙坠落至朱某的房屋瓦背,朱某便使用木铁棍等撬毁王某刚砌好的墙体,阻止其继续建房。双方因此发生矛盾,相互埋怨,邻里关系十分紧张。王某一纸诉状将朱某告至阳朔法院,希望法院能帮助他们停止无休止的争吵。

案件受理后,白沙法庭负责人黎芸杏多次前往纷争地了解案情、查看现场状况。经了解,被告朱某阻拦原告王某建房是因为原告王某建房时损坏了被告朱某家厨房屋顶导致厨房漏雨。为有效化解双方纠纷,黎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被告朱某抵触情绪极大、言辞激烈,拒不同意调解方案,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考虑到生硬判决可能造成双方当事人矛盾进一步激化,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纠纷,黎法官认真研究案情,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多次往来于原、被告两家,从双方利弊耐心劝说,根据双方当事人诉求灵活调整解决方案,反复协商。经过黎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的关系稍有缓和。黎法官果断抓准时机,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不要因为一时之气丧失掉和睦的邻里关系。经过多轮协商和利弊权衡后,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原告王某当场向被告朱某赔偿了因建房损坏被告屋顶的损失;被告朱某也保证不再实施妨害行为。至此,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实现案结事了。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良好的邻里关系,不但能减少邻里矛盾纠纷,甚至能在关键时刻得到别人的帮助。阳朔法院在审理邻里纠纷、家庭纠纷时,始终坚持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主导,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为目标,把法律思维融入到调解过程中,用心用情用法用理化解一个个矛盾纠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阳朔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