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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十载未尽责 法院情理并用巧执行
作者:黄浩铭  发布时间:2021-12-31 12:19:20 打印 字号: | |

莫某与廖某于2004年结婚,二人婚后感情不和,经常争吵,夫妻感情破裂。2010年,荔浦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莫某与廖某离婚,婚生女莫某某由莫某抚养,在莫某某年满18岁前,廖某每月向莫某支付250元作为莫某某的生活和学习费用。

判决生效后,莫某多次找廖某要求其按时履行给付义务,但廖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并躲避莫某与女儿的联系。在案件进入执行前的十一年间,廖某仅在判决书生效后的第一个月支付了250元给莫某,此后便不再履行。

10月25日,荔浦法院依法受理了莫某的强制执行申请,并向廖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多次通知廖某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廖某并未有履行之意。12月中旬,执行法官依法传唤廖某到法院进行讯问,并通知莫某一同来到法院。执行法官一方面向廖某释明法理,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情理出发,指出父母感情不和,但是对子女的爱都是最真诚的,父母离异,本就对子女的成长造成了影响,不履行抚养义务,更会让子女产生强烈的被抛弃感。现在孩子已经慢慢长大,父母更应该努力去修复离婚后对子女的伤害。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廖某与女儿进行了电话沟通,一通电话让廖某声泪俱下,为自己多年未尽母亲责任向女儿承认了错误并诚挚道歉。

在亲情的感化和强大的执行威慑与教育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廖某当场支付11250元给莫某,剩余款项自2022年1月起每月30日前向莫某支付3250元,直至全部履行完毕。

该案是荔浦市执行事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将各类案件繁简分流,精准采取执行措施,提高办案效率的一个缩影。新的执行事务中心极大方便当事人与执行法官之间交流沟通,为法官及时处理执行事务工作,兑付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面对庞大的案件数量,荔浦法院干警将以饱满的精神面貌和扎实的业务能力,全力冲刺打好年底结案攻坚战。

 
来源:荔浦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