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9日,资源法院执行法官收到线索,迅速组织执行干警,成功扣押了被执行人杨某名下车辆,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
法官释法明理
据悉,杨某系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判决生效后,因杨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资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杨某名下猎豹牌汽车,但未实际控制。经多次联系杨某,杨某拒收执行法律文书,也不接听电话,导致案子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核对车辆信息
12月29日中午,执行法官收到车辆停放线索后,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迅速组织执行干警赶赴现场。当时,杨某并未在车上。目前,该车辆的使用者为案外人阳某。据悉,杨某向银行抵押购买该车辆后,因资金周转困难,又将该车辆抵押给案外人李某,但并未在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杨某承诺的还款期限到期后,杨某并未按其承诺履行债务。李某遂将该车辆转卖给了另一案外人阳某。因该车辆设定了抵押,未能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故该车辆至今仍登记在被执行人杨某名下。执行法官向阳某现场释法明理后,成功扣押了涉案车辆。
成功扣押车辆
法官温馨提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转让后未办理过户登记的车辆不能对抗强制执行。所以,在购买车辆时,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