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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促和解,为民解忧迎新春
作者:唐博政  发布时间:2022-01-24 17:37:36 打印 字号: | |

2022年1月21日,阳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阳朔县高田镇某村,历时2小时顺利执结一起因围墙引发的排除妨碍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陶某群、陶某旺、陶某政等人与陶某宝房子相互毗邻。受地势影响,几户人房屋后门低洼处便形成了一条排水渠,生活用水也随着这条排水渠自然排放。陶某宝房屋位于排水渠的末端,久而久之,陶某宝便认为“上游”几户人家是在借助这条排水渠往自家土地上排放污水。2021年5月,陶某宝修建了一面围墙将排水渠堵塞,造成其他几户人家的日常排水困难。2021年7月,陶某群、陶某旺、陶某政将陶某宝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情况

2021年8月,阳朔县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依法作出判决,要求陶某宝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将位于排水口附近的围墙拆除。判决送达后,陶某宝已经将大部分围墙拆除,但仍然留下一小段残余的部分没有按时拆除。陶某群、陶某旺、陶某政等人多次要求陶某宝将残余墙体强拆,但均遭到了陶某宝拒绝。几户人家之间的矛盾也逐渐激化。陶某群、陶某旺、陶某政向阳朔县法院执行局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移送至执行局后,为尽快解决问题迎接春节,执行局局长徐磊第一时间赶往争议地进行现场勘察,对残留围墙进行确认,根据生效判决组织双方当事人确定拆除范围。1月21日早上,执行干警再次抵达现场,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系邻里关系,执行干警本着妥善化解纠纷,促进邻里和谐的原则,对被执行人陶某宝做了大量的劝导安抚、释法析理工作,争取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被执行人陶某宝同意配合法院工作自行拆除墙体。申请人知道被执行人同意拆除墙体后,也主动提出愿意承担执行费。为进一步贯彻善意执行理念,徐磊组织在场的执行干警也加入了拆除围墙的队伍,协助双方当事人对围墙进行拆除。在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努力和见证下,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努力,这道既堵塞排水,又影响邻里关系的墙体得到了拆除,案件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俗话说:“邻里好,赛金宝”邻里关系处理得好,就可以互为助手、互为依靠,对各家的生活、学习、工作都有益处;邻里关系处理不当,不仅影响邻里街坊安定和睦,还会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影响。阳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处理邻里纠纷类型的执行案件中,一直秉持“调解至上”的原则,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尽可能维护好邻里之间的关系,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同时注重将法律教育和司法惩戒有机结合,在执行过程中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来源:阳朔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