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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阳朔法院开展“冬季风暴”集中执行行动
作者:唐博政  发布时间:2022-01-26 11:02:4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执行威慑,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1月25日凌晨6点,在阳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徐磊的带领下,24名干警顶着严寒,兵分四路按照核查线索、预定路线奔赴执行现场,在凌晨吹响代号为“冬季风暴”执行集中行动。

整装待发

此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1人,扣押车辆1辆,其他财物若干,累计执行回案款211154元,执行完毕3件,并邀请了阳朔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观摩行动,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

小钱也不能“赖”

6点30分,阳朔镇行动组来到被执行人卢某的住所,对该房屋周围进行严密布控后,执行干警敲响了卢某家的大门,随即表明了身份,并向其重申了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睡眼惺忪的卢某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考虑到执行标的仅有7千余元,执行干警从法理、情理上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劝导和教育,讲明事态严重性,卢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履行了拖欠的全部案款,本次行动取得开门红。

善意执行促和解

居住在葡萄镇的被执行人林某在2020年与申请执行人黎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从2021年1月起,林某每季度向黎某支付欠款5000元;黎某表示林某愿意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自己可以减免一部分利息。然而林某仅给付了第一季度的5000元欠款后,从2021年4月至今未履行给付。迫于无奈,黎某再次来到阳朔县法院执行局请求法院协助追回案款。

早上7点整,执行干警找到了正准备运红薯到镇上贩卖的被执行人林某。见到法院的工作人员,被执行人林某有些慌乱。在得知法院要对其进行强制传唤时,被执行人林某多次请求执行干警“放他一马”,让他能够将红薯带到镇上贩卖,并愿意给付拖欠的15000元。执行干警一方面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另一方面不断做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由被执行人林某将拖欠案款转入法院指定的案款账户。

知错即改配合执行

2019年,被执行人倪某发与申请人倪某忠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被执行人倪某发用铁锹将申请人倪某忠打伤,经法医鉴定,申请人倪某忠构成二级轻伤。被执行人倪某发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后经阳朔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判决倪某发赔偿倪某忠19000余元。但被执行人倪某发仅给付8000余元,剩余案款则拖欠至今。

1月25日,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倪某发拘传回法院,跟随他一起来到法院的还有倪某发亲属。被执行人倪某发一开始极不配合法院工作,面对明晃晃的手铐,慑于法律威慑力,经过执行人员和家人的劝说,被执行人倪某发最终同意给付剩余案款;申请人倪某忠同意减免部分案款。最终,被执行人倪某发给付10700元,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训诫会

为进一步巩固执行战绩,阳朔县法院召开被执行人集中训诫会,对拘传11名被执行人进行训诫和警示。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黎继勤向被执行人普及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了当前执行形势,督促被执行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责令他们限期履行义务,不要因小事而影响了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做一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人。

被执行人履行执行义务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是阳朔县法院常态化开展执行攻坚的一个缩影。下一步,阳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围绕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在执行工作上狠下功夫,着力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涉民生案件,用“真金白银”践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为春节的到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来源:阳朔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