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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不能松,安全生产要常抓
——平乐县人民法院召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2-02-10 09:36:57 打印 字号: | |

2022年2月8日,平乐县人民法院召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会,传达学习桂林市委、平乐县委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该院下一步的疫情防控工作。平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粟卫红主持会议。院全体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粟卫红强调,全院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疫情防控,自觉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严格按照上级单位关于疫情防控的批示指示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法院各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责任担当、更严的防控措施、更实的工作作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确保法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粟卫红要求,全院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防控、排查措施,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起责任,掌握部门干警健康码、行程码及疫苗注射情况督促未完成接种干警尽快接种,了解干警活动轨迹,面对突发情况能够处置到位;综合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汇总春节以来全院干警的行程轨迹和有无与疫区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等信息,对从疫区归(往)来或者与疫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干警做好登记报备,做好防疫设备采购和院机关办公区域的常态化消毒;对前来办事的当事人,法警大队要严格做好安保、测温、“两码”核查、出示核酸阴性证明和佩戴口罩等要求;立案部门优先网上立案,审判执行部门要事先告知并要求当事人遵守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做到非必要不流动、非必要不聚集,加大使用“智慧审判”等远程办公手段力度,确保疫情防控、审判执行工作统筹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

会议还对该院安保工作,个人极端事件预防,院机关用电、用气安全,防火安全等安全生产事项进行了部署。

 
来源:平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