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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法院:“破产团队”运用“网审+网债会”模式快速审结破产案件
  发布时间:2022-02-11 09:40:22 打印 字号: | |

为持续深入推进破产审理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建立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平乐县人民法院组成“破产案件审理团队”,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全国破产重整信息平台,积极探索运用“网审+网债会”模式赋能破产案件办理,成功审结了一起破产案件。

平乐县法院“破产案件审理团队”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莫凤强挂帅,集结了该院民商事审判资深法官。该团队在受理破产案件后,迅速全面审查,启动破产程序,指定并指导管理人履行其职能。在破产审判中构建“府院联动”机制,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案件当事企业平乐县某贸易有限公司“坐诊开方”,为破产管理人履职提供便利与保障。

平乐县法院“破产团队”运用“网审+网债会”模式,将债权人会议搬上“云端”,相关文件一键上传,信息披露即刻完成。管理人会前按照“破产团队”的要求完成债权人信息导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上传、预设待表决项目等准备工作。“破产团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债权会议发言顺序、表决规则、表决方式和表决截止期限。债权人会议进行时,主屏幕会显示发言人,小屏幕依次显示管理人、债务人、现场及远程参会债权人。上述会议规则不仅方便了破产案件当事人参加会议,加快了债权人会议的进程,同时还节省了线下会议会务、场地租赁、现场秩序安保维护等费用支出。

平乐县法院“破产团队”运用“网审+网债会”模式顺利审结了该破产案,审理天数为256天,债权人回收率为64.17% ,最大限度维护了债权人利益,有效降低破产办理成本,提升程序运转效率,为破产案件高效高质办理插上了“数字翅膀”,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平乐县法院“破产团队”将继续发挥“网审+网债会”模式职能作用,立足实际,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在法律框架内主导司法程序,保证正常的诉讼秩序,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平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