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冯某为了表达感激之情,特地制作了一面“裁判公证,为民做主”的锦旗,仔细一看,“裁判公正”写成了“裁判公证”。
“当事人问了法院的地址坚持要寄锦旗,被我们婉言拒绝了。没想到他还是托人送来了锦旗,这份信任和心意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肯定!”阳朔法院法官李美说道。
2021年9月,现年74岁的冯某将自家位于阳朔县神山路的门面租给苏某夫妇,双方约定租期一年,租金每月1900元。房屋交付后,苏某仅支付了一个月租金便不再给付。冯某多次催缴,苏某均无动于衷。2022年1月,冯某向阳朔法院递交诉状,要求解除双方房租租赁合同,支付租金、违约金等合计9700余元。
阳朔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李美认真梳理诉讼材料后,认为该案标的小,法律关系清楚、证据充分,便建议原告申请诉前调解,并第一时间与被告苏某联系了解案件情况。在释明法律的基础上,从人情、责任、法理等多角度入手,摆事实、讲道理,经过李美团队的耐心引导和劝说,最终被告苏某自愿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并一次性支付了所欠款项。就这样,通过诉前调解,当事人挂了法院的“门诊”号,足不出户就轻松把矛盾纠纷化解了!
“没想到自己只去了一次法院,一分钱没花,就收到了租金,感谢李法官!”原告冯某对阳朔法院诉前调解高效、快捷表示极力称赞。
近年来,阳朔法院不断创新诉源治理新模式,完善多元解纷调解机制,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作用,从源头上减少、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促进矛盾纠纷的快速解决,减轻群众诉累,节约诉讼成本,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