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阳朔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执行和解一起欠款纠纷案,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历经20余年的欠款纠纷得以执行完毕圆满收官。
【案情回顾】
1997年,梁某荣在高田镇开饲料店时,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同村的梁某借款人民币3万元,借款时双方商定了还款日期及逾期利息,但还款期限过后,梁某荣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梁某数次登门讨债无果,2009年6月,梁某将梁某荣诉至阳朔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按四年分期给付借款本息。后经法院判决,被告需分期给付原告借款本息直至欠款还清。但被告梁某荣仍然未自觉履行还款义务,2010年原告梁某向阳朔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告梁某荣偿还借款。
【办案过程】
执行干警受理案件后,全力查询被执行人梁某荣名下财产,但经过前期查控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梁某荣下落,也没有找到任何可执行的财产,案件以执行终本结案。直至2016年,执行干警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了被执行人梁某荣,并通知其到庭。在执行干警的极力劝说下,被执行人梁某荣当场给付2万元,剩下欠款则通过分期付款方式给付直至欠款还清。但被执行人梁某荣又一次食言,并且再次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游戏。期间,执行干警多次查找被执行人梁某荣及其名下财产,均无功而返。
【现场履行解纠纷】
这起长达20余年的欠款纠纷,一直牵绊着执行干警的心。为了妥善化解这起纠纷,阳朔法院执行局局长徐磊多次翻看案件材料,仔细梳理有效信息,并多次到现场蹲点,多方打听被执行人梁某荣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不断努力,终于在今年2月与被执行人梁某荣之子陆某某取得联系。通过电话了解得知,在欠款的20余年里,陆某某和他父亲梁某荣为了躲避债务,一直在外地务工,很少回户籍地生活。在得知这一线索后,主办法官一方面不断做被执行人梁某荣儿子陆某某思想工作,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积极和申请人及其姐姐沟通执行情况,稳定当事人情绪。在主办法官的细心疏导下,被执行人梁某荣儿子陆某某愿意到庭,帮其父梁某荣偿还借款。
主办法官随即与申请人梁某联系并告知案件进展情况。在主办法官的沟通协调下,双方当事人同意在3月8日上午就还款事宜进行协商。因双方当事人之间为亲戚关系,为了缓和现场气氛,化解双方矛盾,同时进一步有效开展工作,主办法官从情理、法理耐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经过现场多次协商,申请人梁某同意减免部分利息并就剩余案款达成一致。被执行人梁某荣之子陆某某当场将7万4千元案款一次性给付完毕,双方当事人现场握手言和,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这一案件才得以执行完毕圆满收官。
该案的顺利执结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同时也彰显了司法的公正和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最后,梁某拿着手里的案款激动地说道:“真的很感谢你们,感谢徐局长的亲力亲为,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