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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乡执行|温情执行赡养费,矛盾化解笑开颜
  发布时间:2022-03-11 10:47:08 打印 字号: | |

3月10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

“法官,我想通了,今天我和父母一起来法院,当着你们的面,我把欠的赡养费都给了,以后我按时支付。执行人陈某说道。

执行法官去申请执行人家中

执行法官到申请执行人家中了解其生活情况、健康状况

据悉,陈某、唐某与其子陈某赡养费纠纷一案,儿子陈某未尽任何赡养义务。现两老人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遂2017年诉至法院,法院支持了两原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陈某每月支付两老人赡养费60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赡养费纠纷案件不但需要帮老人追索赡养费,需要化解双方矛盾,让被执行人以后能够主动履行赡养义务,避免老人再次为赡养费烦忧,因此,执行法官更多的功夫花在调解双方矛盾上多次上门了解被执行人家庭情况,了解他心中的想法,从法理到情理,不失时机地做思想工作,最后,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在执行局办公室,两位七旬老人喜笑颜开,用颤抖的双手接过赡养费,在干警叮嘱陪伴下仔细清点、确认金额,并多次向干警表示感谢。考虑到老人拿着现金不安全,法官建议其子将现金储存在老人银行卡里,并将储存回执交至法院存档。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今后,恭城法院将继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过程中,注重最大限度化解案件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