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小强(化名)父母均为农民,家里有个十岁的妹妹,其初二辍学后于2019年外出打工,2020年因疫情回乡后经常在桂林范围内游荡,父母教育严重缺失。2019年7、8月期间因吸毒被公安机关两次治安处罚并社区戒毒,2021年3月因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涉嫌盗窃罪。
2022年3月28日上午,被告人小强涉嫌盗窃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在灵川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切实了解青少年心理和犯罪原因,做好县青少年关爱工作,灵川法院邀请了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一行4人旁听该案的庭审。
灵川法院联合县关工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庭后,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灵川法院向小强父亲送达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灵川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这也是从司法层面督促监护人担负监护职责,履行教育责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
接着,该案主办法官朱光源与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李战烽等相关同志共同对小强父亲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对相关家庭教育知识进行普及,对孩子未来规划进行指导,教授其如何通过亲子沟通帮助和促进小强改造以及如何以小强的案例为戒,加强对妹妹的教育与引导。最后,双方约定了灵川法院和县关工委将于半年后对小强进行回访,跟踪其后续改造情况。
同时,为了使小强能成功改造,顺利回归社会,灵川法院还实施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将其犯罪记录依法封存,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查看,使其能够放下心理包袱,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蓝图。
灵川法院联合县关工委召开座谈会 共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家庭教育指导结束后,灵川法院联合县关工委召开座谈会,探讨如何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座谈会上,少年法庭李庭长和县关工委李战烽副主任分别介绍了近三年来双方在未成年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具体情况。随后双方研究决定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联合建立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推出初步合作计划:一是邀请县关工委入驻“甘棠法庭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联动调处工作室”,充分发挥关工组织的“五老”独特优势和作用,邀请在灵川本地有威望的关工组织的“五老”对涉少的婚姻家事等民事案件进行调解,进一步提高纠纷调解的速度及保障调解的质量和成功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灵川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二是充分利用县关工委在村委、社区建立的“关工小站”打造法制实践基地,进一步加大对《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的宣传力度。另外,双方将联合采取行动,共同深入社区、学校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预防青少年犯罪,提升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