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至21日,自治区高院执行局局长刘拥建一行三人深入桂林中院、临桂法院调研指导执行工作。桂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春,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志军,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向阳陪同调研。
20日下午,刘拥建一行到桂林中院执行局召开督导案件协调座谈会。会上,刘拥建听取了桂林中院执行局关于督导案件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就案件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对案件的下一步执行方案提出指导性意见。杨晓春对案件执行进行了具体部署。
21日上午,调研组到临桂法院进行实地调研,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了解了该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转情况,并就该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座谈。会上,刘拥建听取了临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重点了解了执行团队队伍建设、人员配置、运行模式、职能衔接等方面的有效经验。
刘拥建对临桂法院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对下一步执行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党中央和最高法的要求贯穿整个执行工作的始终,深刻领会“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坚持服务大局,做到稳字当头,保障民生,要积极开展为民办实事、涉民生、涉民营企业等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要切实履行好执行职责,紧盯执行质效指标,坚持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实现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四要抓好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党史教育,不断提高执行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于志军表示,桂林市两级法院将认真落实刘拥建局长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措施补齐短板,努力提高各项执行指标,在完成好本年度各项执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确保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