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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耐心调解暖民心 当场给付化干戈
作者:沈华艳  发布时间:2022-04-24 11:04:43 打印 字号: | |

4月20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多番调解,最终成功促成了案件的调解,被告林某某当场给付原告唐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2021年7月17日,原告唐某某驾驶一辆电动二轮车与被告林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以及原告驾驶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由原告负次要责任,被告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事故发生的损失协商未果,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7676.14元

立案后,承办法官了解该案具备调解的基础,迅速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积极促使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背对背”做双方思想工作,不厌其烦地分别向双方释法说理,耐心疏导,希望双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体谅。最终承办法官凭借真心、细心、耐心的摆事实、讲道理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原、被告双方都同意做出让步并达成一致调解,被告当场支付原告经济损失3000元,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恭城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化解民事纠纷,特别是能促成当场给付的案件,能较好地实现“案结事了”,不但提高了办案效率,而且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