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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向您汇报·法院篇】桂林首个“漓江保护日”,灵川法院在行动!
作者:唐景锋 周妮  发布时间:2022-04-25 16:53:06 打印 字号: | |

四月的桂林,漓江蜿蜒流过

烟雨朦胧,生机盎然,

司法擦亮绿水青山底色,

守护好桂林人的母亲河,

绘制一幅生态富民新画卷。

灵川县人民法院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巡回法庭与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同巡河

4月25日,在首个桂林“漓江保护日”到来之际,灵川县人民法院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与灵川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同前往漓江流域(大圩段)进行巡河,并对附近渔民进行普法宣传。

去年9月,该巡回法庭在大圩古镇万寿桥码头岸边,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在审理过程中,主办人发现相关捕鱼河道上并未安置“禁止非法捕捞”等禁渔类警示牌,依法向灵川县农业农村局发送司法建议书,该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建议,经现场查看两边河道上新增设25块警示牌。

随后,干警们在大圩古镇码头沿岸开展“守护漓江母亲河”普法宣传活动,与当地沿岸村民讲解禁渔期相关法律知识。

据了解,2021年灵川县人民法院审结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环境保护类案件9件9人,其中1件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今年1-4月,灵川县人民法院受理审结环境保护类案件同比去年第一季度呈下降趋势,司法助力生态环境取得实效。

灵川县人民法院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桂林视察时提出“一定要保护好桂林山水”的殷切嘱托,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勇担使命,凝心聚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护航绿水青山。

 

 
来源:灵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