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是司法权威的捍卫者,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着重要职责。科学保护漓江,是桂林人多年来持之以恒的“绿色坚守”,而人民法院倾心筑起的“法治屏障”为这份“坚守”注入更强劲的力量。
2021年以来,桂林市委、市政府正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漓江生态保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带领全市人民努力把总书记对桂林山水的关心关怀,转化为全方位保护漓江、绿色发展的不竭动力。
2021年12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春(左三)到兴安县华江乡调研漓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在全市上下全面打响漓江生态流域生态保护“保卫战”的大背景下,桂林市两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2021年10月,桂林中院专门出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聚焦产业、乡村科教“三大振兴”,营造良好生态环境、良好人文环境、和谐社会环境、一流营商环境、良好法治环境、良好安全环境“六大环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开启了“司法护航绿水青山”的新探索,为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设立首个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春(右二)到七星法院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调研
“被告人梁某权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单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21年5月13日,一场庄严肃穆的公开庭审在漓江边举行。当天,首个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正式揭牌成立。这是桂林市法院推进依法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一次全新实践。
七星区法院漓江生态保护巡回审判开庭审理案件
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设立后,负责集中管辖涉漓江风景名胜区内破坏生态环境和旅游秩序的刑事案件,统一司法尺度。据统计,2021年,该法庭共受理破坏漓江生态环境刑事案件29件,39人;审结28件,37人,其中刑事附带公益诉讼结案8件12人。根据破坏漓江生态刑事案件涉及公共利益,检察机关提起附带公益诉讼的特点,人民法院在判决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责任,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目前该法庭已审结案件一审服判率、缴纳罚金率和支付生态修复费用率均达到100%,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相统一。
发挥审判职能 筑牢护江屏障
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都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指引作用,通过设立巡回法庭,法、检两长出庭,把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案件开庭放在漓江边,实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例如:阳朔县法院支持当地政府对漓江风景名胜区及自然保护区规划范围内的采石场责令停止活动,同时,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引导政府作出依法赔偿采石场受到的经济损失;七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非法捕捞案,得到了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媒体的大力宣传报道。
灵川法院漓江流域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在漓江边开庭审理案件
此外,各法院还注重裁判方式方法的创新,积极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注重将环境修复情况作为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参考因素,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的“多赢”。
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法院积极为漓江管理委员会、城市综合执法等行政机关提供司法意见,严厉打击漓江流域“乱排放”、“黑竹筏”等河道顽疾;为市国土资源、公安、交警等部门授课,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此外,我市各级法院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漓江保护司法开放日活动,通过旁听案件审判、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请代表委员们对工作进行监督。人民法院积极与漓江沿岸社区、村委加强合作,营造全民共同保护漓江的良好氛围。
创新审判机制,让守护提档升级
近年来,人民法院不断深化司法政策顶层设计,环境司法机制改革日益深化,环境司法的专业化、专门化和体系化发展逐渐走向规范、成熟。
七星区法院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
以漓江为代表的环境资源是桂林的“金字招牌”,也是世界的“宝贝”。近年来,桂林两级法院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探索“按需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者专门审判团队,打造环境资源审判新格局,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水平,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制度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临桂区法院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导下,我市积极构建法院与人大、政协、政府良性互动机制,畅通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沟通交流渠道,通过安排法官到市国土资源、工商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授课,邀请各城区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等方式,积极与行政机关就应诉机制、法律适用、争议化解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共同提升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水平。
经过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桂林构建了不同层级的流域司法协作机制,不断探索跨域环境治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春表示:“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探索漓江保护生态修复基地建设、‘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审判等方式,进一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悉心呵护漓江之美,当好桂林山水的‘二郎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