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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法院:执行中巧用和解化二件纠纷促和谐
作者:图:唐博 文:申桂明  发布时间:2022-04-26 09:20:17 打印 字号: | |

2022年4月24日,经过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细致工作,双方当事人纷纷表示今后会与对方充分沟通,从而使一件排除妨害纠纷执行案件和一件电信服务合同纠纷的民事案件同时得到圆满解决。

申请执行人文某与被执行人蒋某原为亲戚关系,因相邻纠纷,双方家庭关系十分紧张。申请执行人在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签订电信服务合同后,在该公司工作人员安装电信线路时,被执行人蒋某阻止工作人员进行施工。该案经灌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后,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4月1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4月15日,申请执行人向灌阳县人民法院提起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

24日上午9时30分,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3人来到双方纠纷现场。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首先找到被执行人,认真倾听,了解他阻止施工的原由,并与被执行人对诉讼费用、花费的时间、双方关系的进一步发展等进行了分析,得到了被执行人的理解;再与申请执行人文某及其家人进行谈话,在倾听申请执行人方的谈话后,执行干警详细分析了双方纠纷的由来及对家庭生活、工作、收入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通过细致工作,执行干警劝解双方都要从有利于今后生活出发,都要互让互谅,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在今后生活中,互相多进行沟通,相互谅解。电信公司工作人员,立即开展施工,20分钟左右,施工完毕。同时,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现场主动写下撤诉申请,将其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至此,排除妨害纠纷执行和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二案同时得以解决,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灌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