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桂区人民院执行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在上级法院执行局、该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认真落实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通过健全执行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理念、强化队伍管理,全方位纵深推进执行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
2021年,临桂法院执行局共受理执行案件4518件,执结4500件,执行案件结案率位居广西第一,执行综合绩效排名全市第一。今年,该院新收执行案件1929件,案件数同比增长61.29%;结案922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100%;信访办结率100%;终本案件合格率100%;其他关键指标均超过全区平均水平;第一季度执结率位居全市第三。
专业配置,打造繁简分流的“临桂模式”
为提高执行效率,不断优化执行流程集约化改革,通过深化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形成流水线式作业方式,为执行人员减负增效。诉讼服务中心设执行窗口,1名书记员负责执行案件受理工作,1名书记员负责立案后案件的集中网络查控工作,以是否有可供处置的财产为区分,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并制作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交外勤组集中送达。简案组以“1员额+2助理+5书记员”组建大团队工作模式,办理70%的简易执行案件,同时采用“1员额+1书记员”组建8人的四小团队繁案组,办理30%疑难、复杂涉及财产处置的案件。全院受理的执行案件必须在3日内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6日内完成财产查询工作,确定有无财产后5日内作出执行方案,简易案件一个月内结案,普通案件8日内制定下一步执行方案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确保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快速执结。
召开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
今年,该院执行局在原有基础上继续改革,为打造专业化执行团队:在简执实施组中设置金融案件团队,集中办理无财产处置的金融案件;设置小标的案件团队,集中办理物业合同、房屋逾期办证及合同违约金等标的在5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通过集中执行提高执行完毕率指标。同时,建立终本案件团队,由“2员额+1书记员”组成,负责终本案件的管理,当事人的接待、答复,申请恢复执行的审查和办理等事务。将终本案件由传统法官包案模式变更为集中、动态的管理模式,加快终本案件的良性循环。
今年通过分流的1669件执行案件,平均办案时长缩短至33天。
规范管理,确立提质增效的“临桂标准”
去年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来,临桂法院执行局先后制定《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执行案款管理规定》、《扣押财物的管理规定》、《终本案件的管理办法》等多个工作规范,严把执行案件流程节点期限、执行案款发放、不明款管理、扣押物品管理、终本案件关口。联合审管办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倒逼执行案件流程规范化提升。建立执行终本案件回访工作制度,通过当事人对案件的信息、执行线索、执行人员的工作进行了解,规范办案流程。本年度,已对124件终本案件进行回访,严格规范终结标准和实质标准。
执行局局长接待群众
同时,建立定期质效指标通报制度,每周一召开执行例会,定期通报内部团队排名,监控指标运行情况。建立清单台账,及时攻克疑难问题。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直面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群众答疑解惑。
其次,该院执行局紧抓队伍建设,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今年已签订责任状31份,与执行干警谈心谈话19次。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借助执行信访工作,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法执行”等问题,坚决严查,切实防范执行廉政风险。
数字驱动,加快集成协作的“临桂效率”
临桂法院执行局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立足集约化科学分配工作,建立集执行立案、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执行监督、节点把控、信访接待、指挥调度、事项委托、应急处理、外勤送达、咨询答疑等功能于一体的执行指挥中心。在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同时,承担大量执行辅助事务。依托执行指挥中心成立执行应急中队,配备法警10人,中队服从指挥中心调度,全天候备勤,24小时待命,确保在任何时段接警后15分钟内作出响应。
同时,该院执行局还引入两家网络拍卖辅助机构,派专人驻点该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网络司法拍卖财产处置工作。今年已上拍标的物75件,成交额249.39万元,成交率83.33%。
书记员操作智能查控系统
其次,为强化执行工作智能化建设,该院执行局引进了智能查控数字书记员系统。智能查控数字书记员可以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批量自动查询、冻结、解封、续冻等操作,每项操作的平均用时较人工操作缩短1/3以上。执行案件通过使用智能书记员进行查询、冻结、解除冻结,平均每日可以查控25个新收案件,自动生成程序文书80余份。智能查控数字书记员系统将以往繁杂的事务性工作转化为数字机能,使执行工作向科技化、信息化深化改革,极大减轻了执行法官与书记员的负担,使其得以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将精力有针对性地投入到案件办理中。
丰富手段,形成灵活机动的“临桂方法”
执行攻坚周
临桂法院开展集中拘留、拘传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执行行动
临桂法院执行局通过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司法拘留、拘传等多项执行手段,加大对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对各类重点案件及专项行动持续发力。今年来,已开展2次集中拘留、拘传被执行人行动,共拘留4人,拘传32人,执行到位金额56.31万元。去年以来,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4件4人,其中1件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人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水口村委排除妨害执行现场
同时,向社会公布失信名单2次,发布执行悬赏令2次,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居住地以及临桂区下辖9镇2乡的村委、社区、商场悬挂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动舆论攻势,倒逼19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2.47万元。
为农民工追回工资
其次,为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该院执行局积极探索执源治理工作。对敏感性、群体性、涉党政机关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前提前介入,将矛盾化解在源头,促成执行前和解履行。今年在办理四塘镇政府拖欠41名农民工工资案件中,执行立案前,积极与区政府汇报,形成府院联动,成功将案件从源头上化解,镇政府将83.93万元工资款全部履行,以系统治理思维强化联动协作,快速解决了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做到为执行工作减负。
此外,该院执行局还实行“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成立三个执行局派驻法庭的执行工作组,对接三个派出法庭。统一办理三个派出法庭做出的法律文书为执行依据的案件。工作组深入基层,灵活掌握当事人经济状况、履行意愿,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有效执行,提高了执行效率,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实现诉讼权益。
通过两次召开小标的案件债务人会议,集中约谈被执行人,对到场的被执行人予以集体教育、倡导,督促被执行人积极自觉履行义务。两次小标的案件债务人会议共促使67件小标的案件现场执行完毕,共执行回款28.45万元。
精准借力,构建多方协作的“临桂格局”
该院执行局不断完善执行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国土、房产、银行等各有关部门联动,与不动产部门召开座谈会2次,与税务部门展开座谈1次,召集各大银行召开涉金融案件研讨会2次。
临桂法院召开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推进会
同时,为不断完善执行协作机制,引入解除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继续执行责任保险、执行悬赏保险等业务。将保险引入执行工作,防止被执行人、案外人滥用执行异议拖延执行程序,加快推进房产、车辆等财物的拍卖流程,能够快速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其次,为提高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财产变现率,采用“法拍贷”模式,借助辅助机构在标的物推广、对接各环节提供服务的优势,为法院、银行、竞买人沟通构筑桥梁,有效转移竞买人的付款压力,大大降低群众参与司法拍卖的门槛,提高了财产处置的效率。
此外,为避免国家税收流失,维护国家利益,近期,该院执行局与临桂区检察院、临桂区税务局共同建立民事案件涉税征收管理协作机制,成为桂林市首个建立涉税征收管理机制的法院。目前,该院已向税务部门提供可以追缴税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95个案件信息。
优化营商,提高善意文明的“临桂温度”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善意文明执行工作理念,避免因超标的执行、过度执行影响企业正常运营,该院通过审委会对涉企案件应如何妥善采取保全措施进行了讨论,通过审委会形成详细会议纪要,要求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严格界定善意选择可查封财产,合理确定查封范围,采用“活封”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同时,为解决群体性上访频繁、矛盾纠纷隐患面广的桂林东方万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芭堤雅”烂尾楼和广西东方祥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德堡”烂尾楼问题,该院执行局通过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方联动,创新执行监管模式,通过发动业主“自救”,成功帮助“芭堤雅”和“海德堡”烂尾楼盘脱困重生,目前,“芭堤雅”楼盘已偿还3000多万元的债务,“海德堡”楼盘已偿还1300多万元债务。
发出首份《自动履行书》
其次,该院执行局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社会诚信激励机制,发出全市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表彰企业积极作为,促进被执行企业自动履行义务。还向企业发出了《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督促其履行后,有15家企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主动将执行款306万元交至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茶楼喝早茶,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拘留!
此外,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对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有积极履行意愿、如实申报财产并作出信用承诺的企业,经审查,可以暂缓将其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三个月的信用惩戒宽限期,督促其自动履行。
下一步,临桂法院执行局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巩固工作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深化执行改革,紧盯案件质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