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近日,永福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位于永福县苏桥镇一处拒不腾空交付的房屋进行强制腾空,并交付买受人,顺利执结一起“骨头”案。
2016年6月,刘某以投资生意为由,两次向李某、莫某分别借款3万元、2万元,并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息。但从2017年10月起,刘某未按约定支付欠款及利息,经李某、莫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将刘某诉至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刘某仍然拒不履行,李某、莫某向永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协调还款事宜,双方也达成和解协议,但两年过去,刘某仍然没有偿还借款。2021年12月,申请人李某、莫某再次来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该案。永福法院依法对刘某抵押住房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买受人蒋某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竞下这套房产并办理了过户。
考虑到刘某家人、孩子住房、上学的问题,执行法官带刘某寻安置房,刘某要么嫌贵,要么嫌远,以此为借口拖延时间,见刘某不满意,执行法官又给了充足的时间让其自己寻房,但刘某都不以为然一直拒绝搬离。蒋某感觉收房遥遥无期,便请求法院将房屋强制腾空。
为保障申请人、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空,为保证强制执行过程阳光透明、公平公正,永福法院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融媒体记者等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执法。
执行现场,法警警戒维持秩序,在搬家公司的协助下,执行干警有条不紊地登记物品并进行搬运。正当腾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时,执行干警发现藏在床下的被执行人刘某,将其带离床下后,刘某在执行现场又吵又闹,情绪一度失控,试图阻拦腾房工作。面对胡搅蛮缠的刘某,执行法官并没有正面对抗,而是多次耐心地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详细解释了该屋的产权归属,人大代表也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劝导,最终,刘某虽颇有情绪地抱怨,但再没有提出异议。
整个执行过程严格遵从法定程序,文明执法,并全程录音录像。经过3个多小时,执行干警成功将被执行人物品全部搬离并妥善安置于刘某的出租屋内,涉案房屋顺利腾空,当天交付给了买受人。
法官说法:
腾退房屋向来是执行案件中的难中之难,如何顺利腾退房屋是执行干警面临的“硬骨头”。该案中被执行人情况相对特殊,抵触情绪较大,且法律意识淡薄,使得执行工作一度难以推进。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症下药”,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施策,坚持刚性执法与人性关怀共济,有效平衡了执行力度与执行温度的关系,确保了腾房案件的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