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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旧火重燃?平乐县法院干警提前介入止纷争!
作者:李苇  发布时间:2022-04-28 11:23:48 打印 字号: | |

相邻纠纷是农村地区最常见的矛盾之一,引发这类纠纷的起因往往是很小的事,但是如果处置不当,后果可能非常严重,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平乐县人民法院近年来不断强化诉源治理,通过“一村一法官”、提前介入、上门立案等方式,加强与街道社区、村委和乡镇司法所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力争在源头将矛盾化解,为当事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4月27日,平乐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莫凤强率领执行局干警深入二塘镇某村,通过提前介入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相邻纠纷。

互不退让,叔侄旧怨重燃

这起纠纷的双方是叔侄关系,两家人在2020年底就因为相邻纠纷闹上了法庭,叔叔沓某乙在侄儿沓某甲房屋出门的通道上起了一道砖墙,妨碍了沓某甲的出入通行,后来平乐县法院判决沓某乙拆除砖墙,恢复沓某甲家门口正常的出入通道。2020年11月,在该院执行局的主持下,这堵砖墙被成功拆除,但是横亘在两家人之间的心墙似乎还没有完全打通……

2022年4月份,沓某乙准备将老屋拆除建一套新房,平时将一些旧房中拆除下来的废料堆放在两家人共用通道上,随着废料越堆越多,通道变得越来越窄,沓某甲觉得已经严重影响到自己的出行了,便将堆放在自家门口通道上一些的物件搬走并焚毁掉了。见沓某甲没有提前知会便焚烧自己的东西,沓某乙在通道上洒满了玻璃渣……两家人的“旧恨”还没有完全消去,“新仇”又开始结下了。

提前介入,法院干警止纷争

村委在得知叔侄两人又起纷争之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效果不大,眼看火药桶一触即发,村干立即联系了在此之前主办该案的执行局干警,希望他们能够来做双方的工作。执行干警得知情况之后立即联系了沓某甲和沓某乙两人,希望两人能够冷静下来,不要做出任何冲动过激的行为,叔侄两人听了法官的劝告之后暂时把火气压了下去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由来已久,2020年底拆除围墙之后,叔侄两人还因为这件事发生了几次冲突,被执行人沓某乙甚至表示要上访。为了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莫凤强决定到现场对两人的纠纷进行调解。

平乐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莫凤强率领执行干警提前介入,对矛盾双方进行调解

27日上午,莫凤强和执行局干警们召集了镇政府和村委干部一起来到沓某甲和沓某乙家中,认真听取了当事人双方、村委干部对此次矛盾升级的陈述,查看了两家人共用通道的情况。之后,法院干警将沓某甲、沓某乙分开做思想工作,一方面指出沓某甲在这次纠纷中处置不当,没有事先沟通就把沓某乙拆下来的物件搬走焚烧,这一行为激怒了沓某乙并引致其抛撒玻璃渣的报复行为;另一方面也指出沓某乙拆旧房建新房应当考虑到共用通道的使用,不能随意堆放装修垃圾影响他人通行,更不能有抛撒玻璃渣的危险行为,万一伤及无辜后果不堪设想。

调解现场

经过莫凤强和执行局干警的轮番批评教育,沓某甲和沓某乙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侄子沓某甲同意在拆除新建房屋的过程中尽量绕道通行,让叔叔暂时堆放一些装修垃圾在共用道路上,不会再擅自搬走或焚烧这些物件;叔叔沓某乙也答应在拆除新建房屋结束后尽快把堆放在路上的装修垃圾清走,并承诺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随后,在法院干警、政府和村委干部的帮助下,两家人一起把抛撒在通道中的玻璃渣清理干净了。

此次院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提前化解矛盾是平乐县法院延伸司法触角、主动融入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真实写照,也是依法能动履职、加强诉源治理的有益尝试。下一步,平乐县法院将更加积极地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社会效果和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来源:平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