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一周年之际,灌阳法院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发表一周年系列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干警党性修养,服务推进县域协同发展。
铭记革命历史,汲取奋进力量
4月29日,灌阳法院党员干部赴湘江战役新圩阻击战酒海井红军纪念园开展党建活动。大家神情庄重,静静肃立在纪念碑前,集体默哀并向烈士鞠躬。随后,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彬领誓,铿锵有力地重温入党誓词,重忆入党初心,重新接受党性洗礼。
在纪念园中,党员干警们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刘晓彬分析了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回顾总结了一年来灌阳法院贯彻讲话精神情况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刘晓彬表示,我们肩负着责任和重担,要继续全力以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发展,为法治灌阳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干警们纷纷就在自身工作岗位上如何采取行动进行了交流发言。
灌阳法院到重点企业调研
4月28日,刘晓彬一行先后到桂林康乐人粉业有限责任公司、千家洞景区调研。在桂林康乐人粉业有限责任公司,刘晓彬一行参观了厂房,查看生产车间,了解了经营情况、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情况、疫情影响及法律方面等,勉励企业负责人在米粉精深加工和产业链延伸上下更大功夫,合法经营,打造知名龙头企业。
在千家洞景区,通过实地查看,刘晓彬一行详细了解了景区建设情况及经营情况,并在企业经营上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刘晓彬指出,要结合当地特色做好景区营销活动,加强景区管理及队伍培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企业法治水平。同时,灌阳法院将开展一系列针对企业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增殖放流护生态
2022年3月24日,灌阳法院参加县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将2.6万尾(约2200斤)鲤鱼苗放入灌江中。以此补充天然水域中种群数量,改善和修复灌江生态环境。
2020年9月29日,灌阳法院联合灌阳县人民检察院、灌阳县公安局、灌阳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来到文市镇文市大桥处放生鱼苗,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本次活动约放生鱼苗1.1万尾,为增殖渔业资源,修复生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0年以来,灌阳法院共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刑事案件11件15人,判处拘役1人,管制3人,罚金11人,对被告人在判处刑罚的同时,还判决生态环境损害及修复费用3.06万元,并责令被告人在县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严厉打击非法采矿
近年来,为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该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切实保护好矿山生态环境,服务经济建设可持续健康发展,灌阳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行为。
2022年3月23日上午,灌阳法院对四起非法采矿的被告人文某富、唐某华、文某勇、唐某斌、时某发、陆某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文某富等人有期徒刑五年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八万元至两万元不等,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
走访调研助企发展
2021年9月30日,灌阳县人民法院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灌阳县问答律师事务所、讲信财务公司、陈工机械、康乐人粉业、地德公司等7家企业代表参加了活动。活动中,法院干警认真同企业代表就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和防范措施进行沟通交流、答疑解惑,同时普及了相关涉企方面的法律知识。这次活动是该院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际行动,为促进企业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理念,提高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