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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法院:党旗引法徽 天平护山水
作者:张北平  发布时间:2022-05-11 10:35:4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桂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5月10日,中共平乐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深入社区街道、乡镇村委开展了主题为“保护好漓江 保护好桂林山水”主题党日活动,向基层民众宣传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

活动现场,该院党员干警通过悬挂横幅、派发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来往群众讲解《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和环保常识,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问题。党员干警们积极引导群众从自身做起,履行环保责任,鼓励群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让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

活动中,党员干警们还走进平乐县同安市场,向个体工商户、流动摊贩发放环保法律知识宣传单页,普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收到环保法律知识宣传单页的群众纷纷表示,环保宣传单页的法律知识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了解这些知识对生态环境保护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平乐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审判合议庭法官到陈某某家中了解生态修复执行落实情况

宣传活动结束后,该院党员干警驱车深入同安村委开展判后生态修复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活动。今年3月,被告人陈某某因失火罪被平乐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为保护自然资源,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审判合议庭采用“刑事惩罚+生态修复”的方式,要求陈某某按照生态修复相关规定,对涉案林地进行补栽补种和树苗管护。

平乐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审判合议庭法官到涉案林场实地查看生态修复执行落实情况

平乐法院党员干警来到陈某某家中,了解陈某某执行补栽补种的落实情况,并对补种树苗的面积、成活、管护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要求陈某某继续履行好生态修复责任。陈某某表示,自己一定会积极做好管护工作,履行好生态修复责任。

涉案林场生态修复现状

近年来,平乐法院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漓江生态环境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及“两山”理念,强化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相融合,坚持“以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探索培育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党建品牌,为新时代新平乐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平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