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尽早化解群众矛盾纠纷。2022年5月17日,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五通法庭联合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及专家技术人员对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争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原告某生态有限公司称被告文某于2021年11月26日雇佣挖掘机,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将属于原告所有的青钱柳树约1万株挖迁,导致原告产生重大损失,而被告称其砍伐的是其本人的树,双方由此产生分歧,僵持不下,于是原告就该起纠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被盗挖的青钱柳树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法院工作人员及专家技术人员顶着炎炎烈日共同前往位于桂林市临桂区五通镇板屋村委会竹林村的现场进行勘察。在勘察现场,法院工作人员详细了解现场的地理位置及现场种植情况,从而掌握第一手资料,努力寻找化解纠纷的平衡点,为案件的后续审理打下坚实基础。勘察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争吵得面红耳赤。本着“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原则,法院工作人员通过以理释法,以法明理,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并耐心开展调解工作,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心平气和地化解该起纠纷,专家技术人员就勘察现场的结果也从中提出调解建议,双方当事人表示会认真考虑调解的意见,也共同希望该起纠纷能够圆满化解。
现场勘察,理清的是案件事实,彰显的是为民情怀。今后,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将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切实做到公正司法、阳光司法、便民司法,努力使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更具实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