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依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为企业一定程序上缓解了资金困难。
申请执行人桂林市灌阳县某机械厂的经营者文某与被执行人巴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曾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遂终结该案此次执行程序。
因近年疫情影响,申请执行人的企业经营资金紧张,申请执行人本年度几次与法院办案干警电话沟通,阐述了自己的困难。2022年5月,申请执行人向该院提出能联系上被执行人,请求恢复立案执行。
该院执行干警立即获取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并与被执行人多次进行电话沟通,双方当事人有了执行和解的意向。因疫情原因,被执行人巴某表示无法到法院当面进行执行和解。经征询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2022年5月,该院通过组织双方当事人远程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和解。通过视频交流沟通,该案最终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巴某于当日下午依和解协议达成的给付金额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在领取执行标的款后,对法院工作表示非常满意,感谢法院为该企业解决了经营流动资金的困难。